问题 | 竞业限制具体有哪些人 |
释义 | 竞业限制人员: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者如果是一般员工,在工作中也不会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的,则企业就不必要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一、股东是否受竞业限制 单纯是公司股东的不受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适用范围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因此,若是单纯的股东身份不会受竞业限制,但是股东还具有如高管等负有保密义务的身份的话,就要受到竞业限制。 二、离职后保密费还需要发放吗 如果离职后不给补偿,不需要履行竞业禁止约定,但要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离职时公司的通知是否是竞业限制 离职时公司的通知并不是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的协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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