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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时犯和共同犯罪区别
释义
    共同犯罪与同时犯的辨析就典型的共同犯罪成立所需具备的两个必要条件而言,共同的犯罪故意主要是指各行为人之间必须存在关于共同实施特定犯罪行为的故意和犯意联络。共同的犯罪行为主要是指各行为人在犯意联络的基础上共同实施相应的犯罪行为。如果欠缺上述两个必要条件,则不成立共同犯罪。
    一、如何认定抢劫犯罪转化型和诱骗型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各共犯人必须对共同实施的犯罪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才对共同实施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一般理论,凡涉及认定共犯的,必然要考察行为人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的故意,这是共同犯罪最为本质的特征。但是并不要求行为人的故意内容与行为内容完全相同时,才成立共同犯罪,而只要行为人就其中部分重合的犯罪具有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就成立共同犯罪。首先,在转化型抢劫罪中,先前的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的共同故意较容易认定,而对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行为及后面的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是否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是否成立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因此,转化型抢劫罪中共犯的认定,不仅符合共同犯罪的一般特征,还应当结合犯罪时的客观情形对行为人当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主观意志进行分析。
    二、故意杀人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有哪几种
    根据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常见的不构成或不作为共犯处理的几种情形: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个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即一个为故意犯罪,一个为过失犯罪,两个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3)实施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的。
    (4)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
    (5)实行过限行为,即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犯。
    (6)片面共犯不宜作为共犯处理,所谓片面共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共同造成一危害结果,但双方没有犯意联系,一方知道对方的行为与性质,但对方却对此不知,双方的犯意联络不是共同的而是片面的。
    (7)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因为在事先无通谋、在犯罪实行过程中也无通谋,故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
    三、单位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单位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1、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里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还包括单位。
    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彼此的意思沟通联络,认识到其共同的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并遂行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互相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一个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有机整体。每一个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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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3: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