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了辞职后公司福利还有没有 |
释义 | 提了辞职后,公司福利还有。 劳动者申请离职,尚未离职期间,依然是公司的员工,依法享有公司员工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公司福利既为奖励员工以前为公司的辛勤工作,又为提振大家再接再厉的工作精神,既展示了公司效益斐然,又显现了公司体恤员工的人文关怀,对于公司做过贡献的离职员工,也应该享受一部分福利,起码给公司留一个好的口碑。 根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一、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赔偿? 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转为用人单位员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会保险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一样的。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 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二、劳务派遣工应享有那些福利待遇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工应享有以下这些福利待遇。 1、劳务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劳动者时,劳务派遣工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2、派遣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3、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4、劳务派遣工有权在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企业组织的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劳务派遣公司在法律中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务派遣工应该享受社保待遇。 6、劳务派遣工可以依照法令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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