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赌博的钱不能追回来。赌博属于违法行为,而在网络上赌博的钱,属于赌资,应当由国家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报警是无法追回的。赌博输的钱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网络赌博的危害与一般意义上的赌博相比,网络赌博虽然是在虚拟空间进行,但其本质并无二致,且更具隐秘性和危害性。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