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楼时房屋质量有问题是不是要交物业管理费 |
释义 | 物业服务的目的是维护和保障物业的正常使用,提供的是物业区域的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即建筑物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公共秩序等项目的日常维护、修缮、管理、服务,某一个或某几个业主没入住,物业及其周边环境仍然需要被维护、以保证物业能够整体运行,这种公共性服务成本并不会减少。业主以未实际入住,没有享受物业服务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没有法律依据。若业主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解除买卖合同,视为房产的准业主,应按物业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一、物业不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吗 是违约的。在法律上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因物业服务合同而建立起来的合同关系,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也应履行保洁、保安等义务,这种合同双方都负有债务的合同叫作双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就是一个双务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保洁和保安的等义务,业主可以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比如拒付或少付物业服务费用。 小区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及相配套的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绿化、卫生、治安、环境进行的维护,修理和整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有序合法建立小区秩序。 二、新物业法不交物业费的问题 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对自己居住小区内的公共房屋、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虽然说不入住是否需要交纳物业费从全国范围来看并没有统一规定,但是个别城市允许长期处于空置的房产按照70%比例缴纳物业费,而且业主也可以和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协商,从而可以不缴纳物业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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