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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保全撤销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释义
    合同保全撤销权成立要件是: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3、法律其他规定等。
    一、合同保全撤销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1、合同保全撤销权成立要件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3)法律其他规定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行使撤销权之诉的要件有哪些
    适格的原告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是原诉讼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
    (2)对撤销之诉享有诉讼利益,这种利益来源于原判决给第三人带来的利益损害;
    (3)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未受到程序保障。对于遗漏了的必要共同诉讼人,该当事人可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其实并不能适用案外人,因此,提起撤销之诉的主体,还应该包括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的情形。将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纳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范围之内,可以更好保护其利益,遏制恶意诉讼,也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更协调一致。另外,原诉讼的原告和被告应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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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1: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