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土地确权后还能继续承包吗 |
释义 | 在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按照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依法确权颁证; 但如果不在承包期内,已经落户城市,并退出承包地的,或者说已经获得了退出承包地的相关经济赔偿的,将没有资格进行土地确权的依法登记颁证,也就是相当于没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 户口农转非后,土地该怎么办 户口农转非后,如果想要将原先在农村的土地进行确权,那么必须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个是户口迁出时,你的承包地依然在承包期内;一个是你的户口落户在小城镇,而不是设区的市; 因为按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全家将户口迁出设区的市,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但如果是迁入小城镇,则依旧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个别省份在具体政策实施过程中,对于户籍转入地市级以上城市的农民,依旧保留其在农村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如河北省;河北省明确政策规定,对于户籍迁入城市的居民,其承包地如何处理需按照个人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收回; 对于“农转非”宅基地方面的问题,常规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并且与村集体签了放弃协议的,村委可以依法收回。 2、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者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除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外,不得收回。 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原则上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 4、户口迁出的农户和华侨原本在农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经村集体开具证明,也是可以依法办理确权的,只是在土地证上要备注“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对于“农转非”承包地方面的问题,常规解决方法: 1、原则上农村居民转户后,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可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2、鼓励“农转非”的居民,在依法的前提下,通过转让、转包、转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3、鼓励“农转非”居民自愿推重承包土地,可获得相应的补偿,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农转城退地补偿政策只能选择其一,不能重复享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