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淫被抓赚的钱会没收吗 |
释义 | 一、卖淫被抓赚的钱会没收吗 挣的钱会被没收。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数罪并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介绍卖淫罪量刑的标准包括什么 介绍卖淫罪量刑的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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