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有贷款不可以注销公司。公司在银行贷款没有还清情况下,是不可以注销的,但是可以申请破产,其具体资产该如何清算还需要看是否规定个人连带责任,如果规定了那么就要对个人追偿才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法人的实际情况若与登记事项不一致的,其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并且应当及时更正登记事项。《民法典》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四条【法人变更登记】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法人应承担个人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2.法人违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法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