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拘留后处理程序是: 1.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销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