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再购房可否仅写夫妻姓名? |
释义 |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继续写两个人的名字,但最好不要改变名字以避免后续问题。房产分割原则包括婚前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等。夫妻共同债务指婚姻期间共同生活、抚养义务以及共同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判断共同债务的标准包括是否有共同举债合意以及是否分享债务利益。具体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生活用品、共同居住房屋、医疗费用、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教育费用、生产经营活动等。 法律分析 可以,按一般共有关系处理。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继续写两个人的名字,而且在没有取得协商和利益得到保护情况下,最好不要改变名字,否则会有很多后续问题。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怎样才算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欠外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其配偶主张权利的,除非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通常用两个标准来判断债务的性质: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结语 在离婚后处理房产问题时,应根据一般共有关系进行处理。如果房产证上仍有两个人的名字,并且没有进行协商和保护利益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改变名字,以免引发后续问题。关于房产分割,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划分为婚前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等。夫妻共同债务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抚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根据是否有共同举债合意和是否分享债务利益来判断债务性质。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需考虑共同生活用品、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教育费用、生产经营活动等因素。此外,特殊情况下的房产购置和父母出资也需要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