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的意义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案件,申诉和控告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中,申诉与控告的区别在于以下三点: 1、享有权利的主体不同。 2、提出的时间不同。 3、针对的对象不同。 但是,刑事诉讼中的申诉和控告的形式都可以是口头的或者书面的。且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只能提起一次申诉,并且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诉讼代理人的申诉控告权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接到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有关机关和个人了解情况,进行核实。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或者控告的情况属实,有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者其工作人员确实有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情形的,应当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有关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对于工作人员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违反有关纪律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有徇私舞弊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怎样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 提出刑事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向法院提出申诉的材料要几份? 刑事申诉材料一般是应该准备,一正本若干副本(根据涉案当事人数而定)。 中央组织部公布公务员职级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共有七章34条,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四《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和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同时废止。其中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一)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二)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三)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四)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上诉、申诉、申请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有困难的,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制作笔录或者记录在案,并向口述人宣读或者交其阅读。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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