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三年租房合同可以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租赁房屋的位置、面积、设施、用途;三年的租赁期限;租金数额、交租方式;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房屋维修责任;房屋违约责任等。 一、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注意事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等均应明确真实。 二、房东出租房子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东出租房子要注意在合同中写明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承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租赁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三、租赁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金及交付方法;六、修缮责任;七、变更与解除合同的条件;八、转租的约定;九、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