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
释义 | 欠款人失踪的,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如果有担保人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其担保人追债。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也没有担保人的,则如果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人从其代管的财产中支付债务。 一、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有什么办法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判进行解决。 (一)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债款。 (二)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三)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没还欠条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尽量查询到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举证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行为,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2)对于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三、欠款人失踪了可以起诉吗 欠款人失踪了,可以起诉。具体情况如下: 1、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设立立担保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担保人应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向法院提起诉讼,事实上,对于被告下落不明,无法亲自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公民下落不明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