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补办后,旧身份证是否仍可使用? |
释义 | 身份证补办后旧身份证还能用,但最好交回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换发新证、有效期满、姓名变更或损坏的居民身份证需换领新证,必须交回原证。未满16岁的可申请换领、换发或补领新证。在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在身份证中记录住址变动情况,并告知本人。 法律分析 身份证补办后旧身份证还能用,但是最好交回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拓展延伸 身份证补办后,如何处理旧身份证? 身份证补办后,旧身份证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首先,您可以选择保留旧身份证作为个人纪念,但需要将其标记为无效,以避免被他人误用。其次,您可以将旧身份证交给相关部门进行销毁处理,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另外,您还可以选择将旧身份证剪角或打孔,以示作废。无论您选择哪种方式,重要的是确保旧身份证不再被用于任何法律和身份认证的目的。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您的操作符合法律规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补办身份证后,旧身份证可以保留,但最好交回派出所。补办后的旧身份证需要进行相应处理,可以标记为无效、交给相关部门销毁或剪角作废。确保旧身份证不再被他人误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法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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