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出资,以女方名义买房,算谁的 |
释义 | 老王的儿子婚前要全款买房,登记再自己媳妇名下,现在俩人分手了,这房小王还能有份吗? 能。如果小王能够证明他是为了双方结婚而置办的婚房,那么这套房无论是登记在他俩名下,还是他媳妇名下,法院一般都有可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纯属小王在婚前友情相赠送房时根本就没有结婚的想法,那么这房就成了她媳妇的婚前财产了,小王可就没份了。这也就是说关键点在于,要证明清楚这房是结婚用的,而不是为了撩妹用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