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保险公司拒赔支架疾病,如何申请再次评估?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支架疾病时,保险合同中是否包含对该疾病的保险责任应该是关键。如果保险公司存在保险责任,但被拒赔了,被保险人可以提出申请再次评估。但如果保险公司不存在保险责任,则无法申请再次评估。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保险合同中应当具体约定保险责任和保险期间。”如果保险合同中包含支架疾病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有责任理赔。 2.《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核定或者有条件的核定,并在五日内通知被保险人。”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则需要提供拒赔理由,并通知被保险人。 3.《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核定的赔偿数额不合理的,可以要求重新核定。”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是错误的,可以提出再次评估的申请。 综上所述,被保险公司拒赔支架疾病时,被保险人应该首先查看保险合同中是否包含该疾病的保险责任。如果存在责任,则可以申请再次评估。如果不存在责任,则无法再次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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