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工伤导致无名指骨折如何赔偿? |
释义 | 工伤无名指骨折怎么赔偿? 一、工伤无名指骨折怎么赔偿? 工伤无名指骨折可能需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的赔偿金额结合以下标准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提出工伤等级评定请求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提出工伤等级评定请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此外,还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职员的无名指若是因为工作的原因骨折,那么可以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一旦被认定为工伤,那么该职员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若是工伤职员被鉴定为一到十级的伤残,那么还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的赔偿金。 相关内容:上海工伤九级能赔多少钱? 一、上海工伤九级能赔多少钱? 上海工伤九级可能会赔偿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具体的补偿金额与职员正常月薪有关。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分别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分别为9个月;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的程序一般为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鉴定当事人劳动能力、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强制执行。 1、劳动关系的确认 如果当事人和单位有签订劳动合同,那就很简单了,可以凭借当事人在公司的五险一金缴纳证明、打卡考勤记录等都可以用到。 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呢?只要双方存在劳动报酬关系也可以认定为符合劳动关系。 2、工伤认定的申请 这个时候就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了,例如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等,根据自身情况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就行。首先需要单位主动出面提交,倘若单位不主动出面,个人也可以主动提交。 3、鉴定当事人劳动能力 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可以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表。 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这里就是涉及到赔偿的事宜,针对不同的情况可以划分多个伤残等级,当然每个等级也就有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5、最后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未能落实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不管是在上海,还是在其他的地区,职员被认定为受了工伤之后,都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且根据规定,若是职员在工伤治疗期间,单位不得将其开除,治疗结束后,职员如果发现即使自己的伤情已经稳定了,劳动能力依旧受到了影响,那么可以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请求。 工伤无名指骨折怎么赔偿 无名指骨折工伤的赔偿是应属于工伤十级,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为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右手无名指骨折能评伤残等级吗 右手无名指骨折工伤能评级,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的规定,应当评定为十级伤残。 可以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没有签合同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没有签合同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一、没有签合同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没有签合同工伤骨折应当是根据伤残的程度来进行赔偿的。具体赔多少,要看是否是工伤以及伤残等级。 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并且被认定为工伤,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工伤等级赔偿。 一般骨折可能是十级。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保险规定是什么?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按照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属于用人单位的过错,所以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赔偿,此时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经过工伤的认定和工伤劳动能力等级的鉴定,劳动者完全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 相关内容: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没签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没签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 工地摔伤骨折的职员,即使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也依旧有可能获得赔偿。具体是否可以获得赔偿,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是啥? 1、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重点是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缔约责任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原缔约过错来确定的。只要存在缔约过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应对自己的的缔约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对用人单位一方承担缔约责任比较好掌握,这在《劳动法》第九十七条中有明文规定。 2、根据无效劳动合同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合同、修改合同和赔偿损失三种。 (1)撤销合同。 撤销合同的处理方式,适用于被确认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是国家不予以承认和保护的,应通过撤销合同来消灭依据该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整体被确认无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应按事实劳动关系对待,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应得到相应的报酬和补偿。 (2)修改合同。 对于修改合同的处理,适用于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确认无效,该项条款不得执行;应依法予以修改。修改后的合法条款应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该合同生效之时。 (3)赔偿损失。 因劳动和无效造成对方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6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管是否与单位签署了劳动合同,只要职员在工作的过程之中受伤了,且有证据证明伤情属于工伤,那么就可以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伤情鉴定的申请。只要申请被受理,且最终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无疑受伤职员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工伤左手中指骨折怎么赔偿? 工伤左手中指骨折怎么赔偿? 一、工伤左手中指骨折怎么赔偿? 1、工伤左手中指骨折,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医疗费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手指骨折工伤若是想要获得补偿,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么赔偿请工伤认定。 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二、工伤认定要多久才会出结果? 1、工伤认定请求提出之后,一般六十天内会出结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职员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形是时有发生的,但是并非所有职员受伤后,都会被认定为是工伤。想要被认定为工伤,需要向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该机构收到请求后,若是决定受理该请求,则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在限度期限内出具工伤认定书。 相关内容:东营工伤残疾赔偿金由谁支付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除了要经过认定外,还需要对伤情做出鉴定,也就是上文说的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的不同,那么对应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以及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当然,在鉴定之后发现并不构成伤残的话,也可以基于实际情况获得赔偿。 工地工伤骨折怎么赔偿是正确的? 工地工伤骨折怎么赔偿是正确的? 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确是工伤,那么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如果是劳动者在工地遭受工伤的,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在经过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还需要为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只有在经过这两种鉴定程序之后才能确定用人单位以及工伤保险机构所需要支付的工伤赔偿金的标准。 相关内容:工伤赔偿劳动局赔多少? 一、工伤赔偿劳动局赔多少? 1、工伤赔偿劳动局赔几万元,具体赔偿金数额为以下赔偿项目相加: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有保险单位就不用赔偿吗? 1、工伤有保险单位不一定可以不用赔偿。 若工伤职员因为治疗需要停工留薪,那么不管是否购买了保险,单位都需要按月向资源支付工资,除了工资之外,受伤职员的福利待遇也不会发生变化。 2、受了工伤公司要辞退员工若是需要赔偿,那么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若是工伤职员被鉴定为一到十级的伤残,那么单位在辞退的时候,一般需要支付赔偿金。这是由于被认定伤残的职员一般丧失了部分、或者是全部的劳动能力,单位不得将其辞退。 职员被认定为工伤后,诸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等的费用,都需要从工伤保险基金之中支付。若是劳动局拒绝赔偿,那么受了工伤的职员,可以选择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是行政诉讼请求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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