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没有报工伤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单位不上报个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时限是一年。超过一年的,到法院起诉。 一、上班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劳动局管吗 在上班时间受伤一般的情况之下都算是工伤的;但如果在工作的期间而实施个人的行为受到的伤害,这种情形一般就会被认定为是属于个人的行为,从而也不会按工伤的条款来进行处罚。 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请求劳动局调解,要先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因为劳动纠纷是仲裁前置的。 二、工伤超过一年当初没有做鉴定,现在还可以鉴定么 不管是工伤发生后还是工伤治疗好后,超过一年不能做工伤鉴定了。 自发生工伤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工伤的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了。 但是可以以人身损害为理由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工伤认定时间超出一年时间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时间超出一年的,原则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不会在受理申请。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因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限而不予受理的,企业应当承担由此而给职工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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