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怎么分配 |
释义 | 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分配原则:个人财产不分配,共同财产平等分割;如分割不执行,可诉诸法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包含双方基本情况、财产现状、分割原则、交付条件等。不履行协议可诉请法院强制执行。《民法典》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及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法律分析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分配首先需要对财产性质作出判断,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不进行分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当平等分配,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想法法院起诉。 一、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分配首先需要判断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的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女方名下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则不需要进行分割,当然,女方名下的财产也不是必然为个人财产,如有能够证明其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由双方协商或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三、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怎么办 如果是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离婚时,对于女方名下的财产分配,需要先判断其性质。若为女方个人财产,则无需分配;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平等分配。若离婚财产分割不执行,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保障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在编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应包括各方基本情况、分割原因、财产状况、分割原则、交付条件等内容。若离婚后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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