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如下: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依据的; (2)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 (3)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行政处罚有哪些原则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6、救济原则; 7、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