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有哪些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有如下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根据规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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