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追究刑事责任后是不会再给予行政处罚了,因为刑事责任已经是最严厉的处罚了,既然已经对犯罪分子追究其最严厉的处罚了,那么就没有必要追究其他处罚了。《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会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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