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户口的人怎么上户 |
释义 | 第一种,婚生或者是非婚生的第一胎、二胎三胎多台新生儿落户:到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派出所进行落户,过程很简单排队取号再出示一下材料,提供材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者不用提供)、出生证、落户申请表(婚生和非婚生新生儿只有在填写这个表中不同,有一栏是提供选择婚生或者非婚生)、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未婚生育者提供)收费5元。第二种,收养婴儿或者是福利院儿童等,(只有一种是不能落户的就是拐卖或者来源不清的婴儿或者儿童):对于这种特殊群体,派出所需要核实后才能落户。提供材料会很繁琐(根据省份不同要求不同);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领养证书(这个需要你们去办理)、落户申请表(有一栏是提供选择婴儿)、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收养或者领养人提供)。第三种,因婚嫁被注销、户口遗失人员,这类人员提供只要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先向提交到出生地所在派出所或者是居住地所在派出所提交申请(其他派出所可能不接受该申请),等待公告期和核实期限过后就可以落户了,所需材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已经去世的不用提供)、出生证(自己的)、落户申请表、承诺书。第四种,其他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是监护人及单位可以先向公安机构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可以在落户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公安机关落实不清或者是无法进行核实的(核实后认为事实不清的)公安机关会建立《疑难户口登记簿》如实填写核实情况,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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