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令由哪个机关下达 |
释义 | 批准逮捕的主体是检察院或者法院(仅限刑事自诉案件)这个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由检察院或法院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内部的批捕科就是干这个的。公安局要逮捕人,需要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公安不能自己作出逮捕决定。 一、逮捕令下来多久开庭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是检察院认为案情不清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可以补充侦查两次。 因此,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二、一般逮捕同时符合条件,进行逮捕 1、证据要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2、刑罚要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 3、是否对社会有危险性:采取取保候审都不能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1)可能事实新的犯罪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其主观思想的恶性、犯罪习惯表明他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同时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开始策划、预备实施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是社会秩序现实危险的,同样也有一定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积极策划、准备、组织或者预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也就是说有一定证明或者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前或者归案后,已经有着手实施或者企图实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行为的。 (4)警方有一定的证据证明或者有迹象表明,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前或者归案后,曾经自杀或者有证据证明、有迹象表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刑诉法》第79条、《高检规则》第13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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