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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放的讲课费应该怎样扣除个人所得税
释义
    发放的讲课费应该怎样扣除个人所得税
    属于劳务费,交税税率为分档的,每次低于800免税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行〔2013〕523号文件,首度规范国家机关培训费用(包括讲课费)。该文件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执行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税后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件的规定,讲课费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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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