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原则是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和确保安全。工作范围包括责任区工作、户籍室工作、值班备勤、案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和特定勤务。责任区工作和户籍室工作由专职民警担任,而其他工作必须由两名以上民警执行。 法律分析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遵循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和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范围包括: (一)责任区工作; (二)户籍室工作; (三)值班、备勤; (四)案(事)件处理; (五)巡逻; (六)治安检查; (七)特定勤务。 第五条责任区工作、户籍室工作分别由责任区民警、内勤民警专职担任。值班、备勤、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及特定勤务,必须由两名以上公安派出所民警执行。 拓展延伸 最新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 最新法规解读及案例分析是为了帮助读者深入理解最新颁布的法规,并通过案例分析来展示法规在实践中的应用。我们将对最新法规进行详尽解读,解释其中的关键条款和要点,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说明。通过这样的方式,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法规的含义、目的和适用范围,并从实际案例中了解法规的具体应用情况。我们旨在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的法规解读,帮助他们在实践中更好地应对法律问题,并做出合规的决策和行动。 结语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遵循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和确保安全的原则。责任区工作、户籍室工作由专职民警担任,其他工作必须由两名以上民警执行。我们致力于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的最新法规解读和案例分析,帮助他们深入理解法规并应对法律问题,做出合规的决策和行动。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遵循依法、公正、文明、高效和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范围包括: (一)责任区工作; (二)户籍室工作; (三)值班、备勤; (四)案(事)件处理; (五)巡逻; (六)治安检查; (七)特定勤务。 第五条责任区工作、户籍室工作分别由责任区民警、内勤民警专职担任。值班、备勤、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及特定勤务,必须由两名以上公安派出所民警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