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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行案立案后多久执行
释义
    执行立案后多久去执行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下列期间不计入执行期限:
    1、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2、中止执行至恢复执行的期间;
    3、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4、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5、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仲裁法的规定。
    1、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也就是说,在执行裁决过程中,发生了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暂时停止执行,最后视裁决是否被撤销,再决定恢复执行还是终结执行。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一方申请撤销裁决,是中止执行的法定理由。一旦有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裁决,执行法院即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不是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中止执行的裁定,依法不准上诉,在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执行程序暂时停止
    2、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上述中止执行的情况外,《民事诉讼法》第256条:关于中止执行的一般规定也适用于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这些情形包括:
    3、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执行是申请人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是申请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如果延期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其意见,裁定中止执行。
    4、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将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执行人员经审查认为执行异议确有理由的,为避免执行错误,应裁定中止执行。
    5、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等待继承期间,应中止执行。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后,继续进行执行程序。
    6、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作为—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情况,应暂时停止执行,等待它的权利义务承受人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二、公司强制解散会导致执行中止吗
    公司强制解散不会导致执行中止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只有公司终止后,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才会中止执行,而公司被强制解散的,还要经过公司的清算,然后才能去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只要是公司未注销的,都可以强制执行,不能因公司被强制解散,就中止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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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3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