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风险导向审计的再认识 |
释义 |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最终目标是查错防弊,会计师事务所也不是控制风险的保险机构,风险导向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发现舞弊,而不是作为减少审计程序的借口。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是我们提高审计效果与效率的有效工具,但不能将风险评估的对象无限扩大,也不能将风险评估审计的效果无限拔高。在对中小企业实施审计过程中,扩大风险考量的范围,而不对报表舞弊产生原因、产生过程和产生结果这一系列事实进行详细分析,也是扭曲风险导向基本原则的。 中注协下发的审计底稿模板,对实施风险导向审计在审计底稿做了规范,但在对中小企业审计实务中是否完全有效,笔者根据这一年的实践经验,认为不能完全按照这套模式去做审计,必须要做到有的放矢、因地制宜,当然也是出于时间成本的考虑。 第一,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不现实。企业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如果要让注册会计师通过全面了解来评价重大错报风险水平,在有限的审计时间内是相当困难的,因此,对于财务报表审计,企业经营管理的风险的了解和评价只能是有的放矢的去做,最关键的在于审计人员具备这种风险导向意识,并贯穿于审计全过程。 第二,企业财务舞弊手段多样,包括针对财务核算方法的舞弊(违规型)、针对核算方式的舞弊(混搅型)、操纵隐瞒或虚构的舞弊(造假型)、还有利用会计政策和制度调控利润的舞弊(操纵型)等等,针对各种舞弊应当采用不同的审计策略。而以风险导向理论为基础的风险导向审计准则试图用一套风险流程理论囊括所有情形,并具体推理出可以指导实践的实质性程序,显然是不可能的。 第三,通过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状况的了解和评估出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控制测试的保证程度和实质性程序的保证程度,并据以指导实质性程序的实施,都需要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不可能像某些模板或者审计软件通过一些测试就得到量化指标,利用这些工具的同时必须运用职业判断做必要的分析与适当的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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