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员工不服从调岗怎么处理 |
释义 | 哺乳期员工不服从调岗的,用人单位不得调岗。哺乳期员工的享有特殊的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一、什么叫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是关于保护女职工健康的法律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 二、哺乳期女职工获得何种保护? 哺乳期的女职工能够获得下列保护: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 2、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3、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的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三、哺乳期女职工能否倒班 哺乳期女职工不能倒班,具体如下: 1、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哺乳期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用人单位违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3、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