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合同也可以。只要证明企业间有正常的交易就可开发票。 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发票的开具是实现其使用价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环节,发票开具是否真实、完整、正确,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发票管理的预期目的。 一、多少金额才能开发票 金额在10元以上的,应一律按规定开具发票。如消费者索取发票,则无论金额大小,应一律予以开具。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二、收款既开收据又开发票有什么风险 1、相关风险难以预估; 2、通常情况下,业务经营在收到款项后一般应予依法开具发票,如付款方只需取得收据(没有索取发票需求的),也可开具收款收据,但涉税项目必须依法申报纳税; 3、在实际工作当中,如付款方在取得发票的同时仍然索取收款收据的,一般可以在该收据上明确该业务事项已开具发票并注明相应发票号码,这样操作,既可以防止收款方财务重复统计收款数据,也可对日后产生不可预估的事项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