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当是父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变更抚养权,但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要求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除了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外,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变更。协商免去了人民法院的程序,可直接进行变更。起诉变更抚养权时,若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