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里有精神病人,而且经常对家人施暴,能不能强行送到精神病院 |
释义 | 紧急情况下遭遇家暴,建议报警、医院验伤、申请人身保护令,违反保护令者可受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条:《反家庭暴力法》第29-34条。 法律分析 如果是紧急情况下遭遇了家暴,建议报警,留下报警记录,同时前往医院验伤,留下病历本和验伤记录。随后建议申请人身保护令,对人身进行保护,杜绝施暴方再次发生暴力行为。 如果施暴方违反人身保护令,再次进行施暴,可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结语 在紧急情况下遭遇家暴,建议立即报警并保留报警记录,前往医院验伤并保存病历本和验伤记录。随后,申请人身保护令以保护个人安全,防止施暴方再次发生暴力行为。若施暴方违反保护令并再次实施暴力行为,可依法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若构成犯罪行为,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以上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29条至第34条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 (五)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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