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驶证丢失的,应当及时补办,补办流程为: 1、提供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3、缴费后,等待补办完成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