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方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行业上一年度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 4、交通费以正式发票为依据。残疾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平均生活费计算。65岁以上年以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