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可以申请临时号牌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北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未销售、购买、调拨或赠予等方式获得临时号牌。此外,对于无法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也可以向当地车管部门申请临时号牌。办理地点包括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和车辆管理所等。同时,市民群众在本市103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汽车销售4S店购买新车时,也可直接在4S店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业务。 法律分析 一、北京市可以申请临时号牌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 未销售的机动车; 2. 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但尚未注册登记的; 3. 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 4. 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而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二、办理地点 (一)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可任选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办理(点击查询)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到外省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的,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或者车管分所办理。 (二)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三)市民群众在本市103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汽车销售4S店购买新车时,可直接持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交强险保单在4S店现场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业务。 结语 北京市可以申请临时号牌的情况包括未销售的机动车、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但尚未注册登记的、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而无法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办理地点包括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和车辆管理所。市民群众在本市103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汽车销售4S店购买新车时,可直接持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交强险保单在4S店现场办理机动车临时号牌业务。 法律依据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1996-07-13)\t第十条\t已获准登记的特殊标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特殊标志公告刊登之日至其有效期满的期间,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请求宣告特殊标志登记无效: (一)同已在先申请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二)同已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获得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三)同已在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已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近似的; (四)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11-16)\t第三十条\t当事人对公证文书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人民法院对该公证文书不予采纳。 当事人对公证文书提出异议的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证机构出具说明或者补正,并结合其他相关证据对该公证文书进行审核认定。 国徽法(2020-10-17)\t第十条\t下列证件、证照可以使用国徽图案: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执法证件等; (二)国家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书、批准证书、资格证书、权利证书等; (三)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法定出入境证件。 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的徽章可以将国徽图案作为核心图案。 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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