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主要防洪河道干流出现超标准洪水。 需要启用滞洪区。 主要防洪河道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位置重要的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相应: 主要防洪河道干流接近保证水位。 主要防洪河道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发生区域性严重洪涝灾害。 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主要防洪河道出现重大险情。 大中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 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 当山洪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出现险情。 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中小型河道堤防出现较大险情。 主要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 发生局部暴雨和山洪灾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一条 为了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