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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们厂星期六星期天不放假怎么办
释义
    全国法院实行双休日制度,周六、周日不上班。但特殊情况下,如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六,全国法院会上班。另外,法院执行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线索后,不论节假日,也会立即展开行动。不过,法院没有加班费。
    法律分析
    全国的法院都是实行“双休日”制度,所以,周六、周日法院是不上班的。但特殊情况也是有的,例如在法定节假日前后,有根据国务院的通知换休的周六,全国的法院都上班,不管是有事没事儿。所以,判决书上的日子是星期六的是会有的。再一就是特殊单位,如法院的执行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提供线索,就应该立即展开执行,这种情况下,别说是星期六,就年三十的晚上,也得行动。但法院是没有加班费的。
    拓展延伸
    法院执行部门加班政策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者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院执行部门作为执法机构,加班政策应当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确保劳动者在保障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合理地安排工作时间。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法院执行部门应当合理安排执行人员的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保障劳动者的人权与利益。
    此外,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环境,并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法院执行部门在执行工作任务时,应当遵守上述法律规定,确保执行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法院执行部门在制定加班政策时,应当遵守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执行人员的休息时间,确保劳动者在保障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合理地安排工作时间。
    结语
    法院的工作时间与普通民众有所不同,但特殊情况也是有的。在法定节假日前后,全国法院会根据国务院的通知换休,周六周日会正常上班。对于执行部门来说,接到申请人的线索后必须立即展开行动,不论是在周六周日还是年三十的晚上。不过,法院并没有加班费的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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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4: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