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能够参加社交活动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但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根据司法解释,被取保候审期间的人应当履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义务,包括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人员面前配合调查,不得变更住所和工作地点等。因此,是否能够参加社交活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参加社交活动不影响其履行取保候审的义务,也不会对案件调查造成影响,那么可以参加一些必要的、无违法行为的社交活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三种强制措施之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七条:“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履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义务,不得变更住所和工作地点,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人员面前配合调查。”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六条:“被取保候审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或者有逃匿、灭迹等可能,造成逃匿的,应当依法撤销取保候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