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物业费包括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需要提供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等服务。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