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公安机关冻结的银行卡如果已经解除嫌疑一般是三天。对于冻结的存款等财产,经查明确与案件无关的,应在三日内通知金融机构解除冻结,并通知财产所有人。如果与案件有关,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实际情况可延期一次,延期为三到六个月。如果涉嫌违法等,可对银行卡进行永久冻结,这种情况就不能恢复了。如果是无故冻结,建议用户到公安局申请信用卡的解冻。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赃款、赃物,往往会将所涉赃款、赃物全部予以扣押、扣押、冻结。将对犯罪嫌疑人名下的所有房地产、汽车、银行卡、股票、证券、股权等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以查清案件事实,便于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执行。另外,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名下的房产、车子、银行卡、股票、证券、股权等财产,公安机关也会视案件情况,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进行查封、扣押、冻结,避免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转移财产。公安机关在侦查处理案件中,发现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各种财产的,依法予以查封、拘留、冻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