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什么 |
释义 | 一、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什么 1、孩子的年龄,依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跟随女方生活;2、双方的生活习性以及经济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或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3、孩子的成长环境,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4、孩子的意见,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的,孩子已满八岁的,应听取孩子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哪些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在当代社会孩子的抚养费用问题的话,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离婚的时候确定清楚,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来进行判决,抚养费用他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如果日后这个抚养费需要增加的话,也可以适当调整。 三、夫妻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应优先考虑哪些方面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10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主要听取子女本人的意见处理。 6、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直至18周岁。 7、如没有固定收入,由法院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小孩的实际需要酌情确定抚养费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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