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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转别省,籍贯应如何填写?
释义
    填写出生地作为籍贯。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若祖父去世,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若祖父未落户口,填写祖父应落户口的地方。若弃婴籍贯不详,填写收养人或收养机构所在地。外国人加入中国国籍,填写入籍前所在国家。
    法律分析
    籍贯怎么填写?我户口转别省了应该填出生地还是户口所在地?填写出生地。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弃婴,如果籍贯不详,应将收养人籍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这样说理解吗?
    拓展延伸
    户籍迁移后,如何正确填写新的户籍信息?
    户籍迁移后,填写新的户籍信息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首先,根据相关规定,您需要填写迁移后的新地址、新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其次,对于籍贯的填写,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选项,如填写原籍贯或迁移后的新籍贯。如果迁移后的新籍贯与原籍贯不同,需要在相应的栏目中进行说明。此外,还需注意填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没有填写错误或遗漏信息。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填写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结语
    在填写户籍信息时,根据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您应填写出生地作为籍贯。如果您的户口转移到了别的省份,仍需填写出生地,而不是户口所在地。在填写过程中,请确保准确、完整地填写新的户籍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选项。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您的填写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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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4: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