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赠与一般是效力待定的。 若另一方未追认,则认定无效,若在法定期限予以追认的,则该行为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平等处分权,且一般需共同处分,但双方约定可由一方自行处分的,按照双方约定处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