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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要到被起诉人的户籍地吗
释义
    不是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不一定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侵权诉讼,可以选择在侵权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是合同纠纷,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一、交通事故起诉地点在哪里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行为地。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二、借款人在外地,去哪里起诉
    外地人欠款,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约定了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法院起诉的,可以根据约定到上述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欠钱不还到哪个法院起诉
    (一)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合同中约定了去哪个法院起诉的,应该去约定好的法院起诉;
    (二)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去哪个法院的,您可以选择到以下法院起诉:
    1、被告(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经营居住地(借款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
    2、借款合同履行地(借款交付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3、借款合同签订地的法院;
    4、原告居住地的法院;
    5、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如抵押财产所在地)
    (三)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合同在我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我国领域内,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被告在我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代表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一般情况下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比较容易立案成功,但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可以去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1、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如坐牢)的人提起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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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