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所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
释义 | 司法所的职能主要有9项: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司法所是是市(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是指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基层,接受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委托,提供一定范围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 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 1、应聘担任法律顾问; 2、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3、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4、主持调解纠纷; 5、解答法律咨询; 6、代书法律事务文书; 7、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8、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法律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第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开展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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