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用房屋租赁到期应该如何续租 |
释义 | 商用房屋租赁到期应该如何续租 房屋租赁期限转变为无固定期的情形:房屋租赁期限可转变为无固定期限,即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因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致使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或者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一、租房不定期合同 租房不定期合同有三种情形: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商场代理出租合同可以续订么 商场代经营合同到期后,双方有没有续租权,要看双方是否订立了续租协议。另外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形如下: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迁改建; 3、房屋损坏;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且未同住的,合同一方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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