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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