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管辖的法院有什么规定吗? |
释义 | 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管辖的法院的规定: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同一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共有权确认纠纷、共有物分割纠纷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纠纷,应区别共有为不动产还是动产分别确定管辖。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总的来说,共有财产分割的管辖权属于所在地人民法院。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部规定为: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一方财产归一方所有,不用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你好,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以夫妻协议为优先为基本原则,夫妻双方无法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这些:(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部规定为: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一方财产归一方所有,不用进行分割。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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