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缴税金应该如何计算 |
释义 | 预缴税款的计算如下: 1、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2、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3、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5、其他个人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工程外经证预交税款怎么做账? 建筑企业在外地提供建筑服务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由企业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并凭借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进行抵缴。不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重复申报。 提取时 借: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等 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计算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外经证预缴税款2%是什么税? 外经证是跨地区施工的税务文件,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可见,2%属于增值税预缴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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